电动车难题如何解决 明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车的分类 民警:应该从生产、销售环节同步严管,而不是像现在上路以后才管理

华商报 2018-09-25 02:02 大字

2013年4月24日通过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上路行驶应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和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此外还禁止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照此看,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整顿,压力聚焦到了交警身上。可老百姓对这种仅仅管理末端的方式却不能接受。“正规渠道购买的电动车却不能挂牌,上路被就交警查。”不少市民说,这种“扬汤止沸”的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的方式,无疑让老百姓成了“冤大头”。

2013年至2017年——

全国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5.62万起、死亡8431人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从分析看,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

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量由2013年的430.9万起,上升至2017年的2408万起,年均上升53.8%;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由2013年的9166起、1248人死亡,上升至2017年的1.27万起、2074人死亡,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再加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难以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导致有的家庭因事故致贫返贫。

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大大高于自行车但又明显低于汽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会导致机动车频繁超车、变道,容易发生剐擦事故,也不利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又会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频繁超车、变道,严重影响非机动车道的正常通行秩序,严重危及其他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

此外,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前8个月——

西安交警查处两轮电动车违法5.3万余例

针对电动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西安交警部门多年来一直在想方设法整治治理,而且形式多样。有交通违法的日常查处,有针对两三轮非法载客等某一类群体的集中专项整治,也有制定措施划定区域禁止通行,“有效果,但电动车上路已经表现在交通出行上,毕竟属于最末端管理了,整治治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警民关系,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行为。”西安交警部门一位资深民警分析说。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的数据,2017年全年,西安交警共查扣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7万余辆次,对于经司法鉴定不属于非机动车的75类超标电动车,涉嫌非法载客营运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一律行政拘留,2017年行政拘留近3000人次。今年前8个月,西安交警查处两轮车违法5.3万余例,三轮车违法1万余例,四轮车违法260余例,合计64230例,行政拘留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驾驶员2300余人次。

“所有的数据每年都在上升,说明交警部门的执法力度一直在加强,但是对于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来说,因为电动车上路行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没有减少太多。”一资深民警说,“电动车在上路之前还有生产和销售环节,如果超出国标的电动车无法生产和销售,交警在末端的管理也就会大大减轻,其实针对电动车的交通管理应该是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上路行驶,教育引导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遵法守规,而不像现在几乎都是在查处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车,总感觉力不从心。”

声音

市民:不能上路为什么还让卖?

“城市道路中,我们随处可见不守交法的电动车穿梭在车流、人流中,确实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一位市民说,“此外,在人流、车流密集处,地铁站口,公交枢纽处,黑摩的扎堆载客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不仅不安全,还影响市容。城市无序的电动车使用现状确实应该好好管一管了。”

另一位市民表示:“我们把电动车买回家就是用来代步的,可如今商家大肆宣传销售的都是大动力、速度快的电动车。老百姓买回家,交警却说是超标车,不让挂牌不能上路。政府对城市电动车无序行驶等进行整顿是好事情,但这个板子不能打到老百姓身上,让老百姓为政府的整顿行为买单。”

“让卖就应该让使用,不让使用就不应该让卖。”还有市民表示,“我认为这种不管销售超标电动车的经销商,却严查市民使用超标电动车的现状,是一种懒政的体现。”

交警:一起起警民矛盾让电动车整顿遇瓶颈

就在记者采写这组报道时,发生了一件极具典型性的因整顿电动车乱象发生的袭警事件。

9月7日早高峰,公安交警碑林大队小雁塔中队民警毛伟、李纵横带领3名辅警组成整顿小组,在南二环太白立交桥下西北角由东向西辅道上,依法纠处两、三轮车非法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

当日上午8时20分许,一红衣男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后座搭载一名女士,看到毛伟拦截,男子加速冲卡逃离,随后在太白立交桥下向南逃去。“后座上的女士差点跌落下来,吓得尖叫几声。”李纵横回忆说。8时40分许,正当整顿小组在路边准备拖移查扣的电动车时,一名戴着白色棒球帽的红衣男子骑两轮电动车逆行驶来,期间有弯腰在车踏板上捡拾的动作,随后便是毛伟被砖砸中。行凶者即此前冲卡男子,已落网。

受伤的毛伟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因伤情较为严重,又被转往西京医院救治,其面部左侧上颌、左眼眶、左颧弓骨、鼻梁骨等多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并进行手术。

“超标电动车上路,作为交警按照法律法规我们肯定要查、要管。可当下这种允许卖不允许上路的管理模式,使得交警在整顿电动车时遭遇瓶颈。”一位一线交警说,“市民往往不配合,有时甚至是拦下了超标电动车,怕投诉、怕激化矛盾,不敢处罚,只能批评教育,可批评教育很难起到显而易见的整顿效果,也使得超标电动车在城市肆意横行成为顽疾。”

方向

“禁摩令”悄然放开 给电动车治理提供新思路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新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国标也已经公示报批。2018年国家相关部委已对电动车市场秩序从顶层上给出了整顿方向。在此之际,西安市对城市电动车管理是否需要更具完善的管理办法?

与交警严查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安城区的摩托车爱好者排队前往长安车管所为摩托车挂牌、增驾摩托车D照,这是因为西安市的禁摩令悄然放开了。

近年来,因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西安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峻,因此取消禁摩令的呼声一直存在。去年11月,西安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其中被清理的文件就包括2009年颁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而其实早在2000年5月西安市就宣布了“禁摩令”,于当年7月1日起实施,上述文件只是更加稳固了“禁摩令”的强制力。

西安禁摩令取消的消息在各大摩托车友群里发酵着,更有摩托车爱好者称在今年2月2日为爱车办理了摩托车行驶证,更加坐实了禁摩令悄悄取消的情况。

近日,记者前往长安车管所进行了走访。“需要先在西安交警官方微信预约挂牌业务,然后需在西安税务办税大厅缴纳购置税,再购买保险,待预约排到时即可前往长安区车管所办理摩托车挂牌。”民警介绍,“预约目前需要5日左右。禁摩解禁后,现在骑摩托车只要遵守交通法,交警就不会查扣。但必须戴头盔,而且摄像头一样会拍下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随着新国标的颁布,明确了电动车的分类,属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属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按照机动车管理,势必给管理电动车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此外据记者了解,一些电动车品牌及产品也申请进入了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电动车车型将可按照机动车挂牌程序纳入城市机动车管理范畴。

“国家部委从国标上将电动车明确分类,属于非机动车的按照非机动车对待,属于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对待。”一相关人士说,“不再让电动车混淆概念,从而给政府部门对于经销商销售、市民骑行上路有了管理方向。此外即便在对待交通事故时,交警也能更加明确事故责任。”

据介绍,目前西安市也可对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电动摩托车挂牌。“但这个牌照属于摩托车黄色牌照,车辆归类为机动车,要购买保险,驾驶员上路要有D照。”民警说。

在记者走访中,西安车管所的一位民警介绍,目前西安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电动车,既不符合2018年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检验目录名单(第一批),不属于非机动车,也超出了即将实行的新国标,同时又不在工信部公布的机动车目录中,所以更无法办理机动车车牌。“这些车辆两边都靠不上,所以才是管理中最难的地方。”

在记者采访中,民警关于电动车的日常管理也是说法较多,“的确应该严查严管的,应该从生产、销售环节同步进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上路以后才管理。”

根据记者走访,电动车的尴尬是普遍存在,但是不同城市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在西安市交通拥堵日益严峻的形势下,一味靠上路查处并不能禁绝电动车的乱象,符合地方特点的管理规范措施可以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提供帮助,否则会导致使用超标电动车群体更加尴尬和无助。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李小博 实习记者 王娜 采写 摄影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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