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法院首例“拒执罪”案件公开开庭
阳光讯(田力 记者 严文辉 文/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依托西安市公检法协作办理拒执犯罪案件常态化这一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拒执犯罪活动的打击。
6月7日上午,由长安区法院院长周新军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担任公诉人的长安区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在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魏某某(女)之子张某于2014年6月与其妻夏某某经长安区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婚生女随夏某某生活。随后,双方又进行了财产分割诉讼。经两级法院多次审理,最终判决魏某某应将位于长安区某小区的两处房屋交付给夏某某。但魏某某不仅未按生效判决指定期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且在法院执行该案期间长期逃避并抗拒执行,采用居住其中一套房屋并掌握另一套房屋钥匙的方式,拒不执行上述判决,且对执行人员的耐心规劝及严肃告诫置若罔闻。在侵害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公务活动亦构成严重挑衅。为督促魏某某履行法定义务,长安区法院重拳出击,决定将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魏某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庭审中,经过庄严的审判程序,在面临严厉刑事制裁的压力下,魏某某终于自愿认罪,并指令其亲属将涉案两套房屋的钥匙当庭交存法庭,并通过其辩护人向法庭承诺由其亲属将其留存于涉案房屋中的物品尽快搬离。鉴于其悔罪态度明显,合议庭经评议后决定视其实际履行情况择日另行宣判。至此,该案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长安区法院以贯彻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为契机,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努力营造自动履行为主,强制履行为辅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取得了突出的成效。通过建立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依法以拒执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拘执犯罪案件,及时审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据悉,长安区法院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人人遵法、守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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