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年将完成44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秦都市报 2018-05-03 02: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艳芳)5月2日,西安下发《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暨2018年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18年,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确保完成44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方案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及本行动方案,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暨2018年工作方案,重点应明确治理行政村名称、涉及户数、完成时间节点、阶段性目标、资金筹措方案、责任落实部门等;加快农村污水PPP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每年5月底前完成PPP项目前期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全部建成。要优先治理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的农村和农家乐、市级水源地周边、贫困村、沿河湖及“美丽村庄”名录中村庄的农村污水。

采取“以城带村”“以镇带村”“联村”“单村”“联户”“单户”等多种方式,对于临近县城、镇街、中心村等市政管网可覆盖的村庄,通过截污纳管方式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充分利用村镇企业、学校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接纳周边村庄污水进行处理;对于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村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居住在山区和远离聚集点且不便于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单户或多户污水,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要收集村内公用设施和农户厕所、厨房、洗浴间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实现“三水齐收”。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实行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运行管理企业负责运维管理,强化按效付费机制。鼓励和动员村民广泛参与,创新村民自用、自管等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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