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集路灯”频现缘于对骗补的纵容
近日,陕西《华商报》报道,陕西西安市鱼化寨街办小烟庄村一条100多米长的村道上,安装了44根路灯。间距最小的两根路灯之间的距离,仅有2.2米。附近的陈林村、红庙村也都栽上了几百根密密麻麻的路灯。媒体报道之后,路灯很快被认定为违建,并被拆除。各村村委会受访时都表示,这些路灯是村民自行安装的,村委会并不知情。 据媒体了解,这些路灯最早的是半年前安装的,难道半年多的时间,村委会都没看到这些列队的路灯吗?不知情实在说不过去吧。知情人透露,上述的三个村子都有拆迁的传闻,这些路灯赶着“种上",就是为了多拿点拆迁补偿。一根路灯的成本在两千元左右,如果能得到赔偿,赔偿款四千元左右,轻松翻番。 无独有偶,去年几乎同一时间,澎湃新闻也报道了一起“密集路灯"的新闻,还是在西安,长安区细柳街办姜仁村在4公里村道上建了700余根路灯。笔者并未查到这件事情的后续发展,不知道路灯是否依然矗立在路边,还是已经成功获得了补偿。 同一件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说明在当地,临时安装路灯骗补已经成为一个可行的办法,而且很有可能有人已尝到了甜头。不然村里即使再不缺钱,也不敢轻易拿出百万元建起这些没什么实际功效的路灯吧。 毫无疑问,这些路灯属于违章建筑,不应该获得任何补偿,相反还应该依法对修建者进行处罚。截至目前,笔者并未看到对村委会或者村民的任何处罚决定,对上级单位不作为行为也没有进行问责。 这一建一拆,巨大人力物力浪费到底应该由谁来买单?一年前媒体已经曝光了这一现象,为何没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当地执法部门在这场为期不短的闹剧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懈怠纵容?还是利用政策中的漏洞、与村里合谋推波助澜?路灯安装的时候该管事的部门人员都去哪了? 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的根本特性之一就是强制性,犯了法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恶意骗补的行为得到的最严重后果不过是把路灯拆掉,政府不作为的最严重后果不过是现在做了就好了。而一旦骗补成功,则会获得巨大收益。在违法成本如此低廉的情况下,路灯又怎会永远倒下? 两米一根路灯,就像马路上的“碰瓷者",医院里的“医闹",是明眼人一眼看出的带有诈骗性的行为。如果不能让该负责的人付出代价,那恐怕骗补的、碰瓷的、医闹的,都将会与日俱增,倒下的电线杆也会在风头过后重新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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