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候选人一人取消资格一人成候选 街办:岁和周岁概念不同

华商报 2018-04-04 13:21 大字

同一情况同一政策下,街办却做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决定。

村民多次举报

候选人条件不符

李师傅是陕西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下辖的上塔坡村村民。他向华商报记者反映,街办最近张贴出的一张候选人公示名单有问题,但反映多次无效。

李师傅说,3月29日,韦曲街办公示了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期为5天。“其中一人是1952年11月13日出生的,已经超了规定所说的65周岁。”为此,李师傅还将韦曲街办曾下发的文件给华商报记者看。

记者注意到,文件要求各党支部、村委会、机关等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韦曲街道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人选条件”一项要求:“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能正常履行工作责任,特别优秀的,根据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65周岁。”

李师傅说,“我们在公示第一天发现问题后就向韦曲街办反映了,后来又到长安区政府反映,区政府安排街办答复我们,可到4月2日公示的最后一天,我们再到韦曲街办,从早上一直等到下午快下班,他们才答复此人年龄并未超龄。”

街办相关人员:周岁和岁概念不同

1952年11月13日出生的还在65周岁范畴

4月2日下午6时,仍然在长安区韦曲街办内的李师傅又提供了一封举报信。举报信除了反映上塔坡村一名候选人超龄问题外,还列举了同一情况下另外一个村的候选人被取消资格的问题,原因也是年龄问题。李师傅认为,街办“一碗水没有端平”。

华商报记者看到,举报材料列举的另外一件事,说的是韦曲街办下辖的西韦村一女性候选人被取消候选资格,原因是她出生于1952年9月17日,超过65周岁的条件限制。

李师傅说,两个村此次换届选举依据的都是韦曲街办下发的同一份文件,但一个被取消,一个仍榜上有名。除了李师傅及部分村民不满外,被取消资格的西韦村党员孙女士对此也是不能理解,“我是1952年9月17日出生的,他是1952年11月13日出生的,他比我小两个月,但也满65周岁了。”孙女士说,她已经连任了三届的党支部成员,业务能力丝毫不逊色年轻人。

对于村民举报,韦曲街办一位李姓副书记介绍说,就上塔坡村一位候选人超龄的问题,街办确实先后多次接到群众的反映,也咨询过律师,了解了关于周岁和岁的定义,所以也是比较谨慎的。随后安排负责上塔坡村选举工作的街办武装部李部长给记者详细介绍。

李部长说:“根据《民法通则》及《刑法》的有关规定,被举报的上塔坡村候选人,虽说已经过了65岁,但周岁的概念和岁不同,没到66岁,就还属于65周岁的范畴。”李部长说,至少法律上是这样认定的。

对于同一政策下,西韦村孙女士被取消候选资格的问题,李部长表示,此事他没负责,不太清楚。

律师说法

法律关于年龄的算法很明确

两人均已满65周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说,我国法律对于年龄有非常明确的起算方法。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现实生活中,一般以出生证明、户籍证明等作为年龄的起始时间,按照公历进行计算。“依据上述算法,上塔坡村被反映超龄的候选人出生于1952年11月13日,那么截止2017年11月14日已届满65周岁,自2017年11月15日(包括15日当天)起即丧失被选举资格。同样,西韦村孙女士也超龄,她于1952年9月17日出生,截止2017年9月18日就已届满65周岁了,也不符合参选条件。”

(原标题:两人都超龄,一个取消资格 一个成候选人;长安韦曲街办被质疑在村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问题上“一碗水没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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