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商品无中文标识,能否“退一赔十” “代购”商品时,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保留付账记录

阳光报 2018-03-16 15:42 大字

阳光讯(李晶 记者 严文辉)代购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消费者起诉淘宝卖家,要求“退一赔十”,法院该不该支持?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海外代购引发索赔的典型案件。

代购被诉:商品没有中文标签

2016年11月8日,原告杨小姐在淘宝网上从陈某经营的某“美国代购”网店购买了6盒蛋白粉,总价款为1740元。收到被告所邮寄的货物后,杨小姐发现她所购买的食品均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及进口食品的批文号。

杨小姐认为陈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销售给自己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陈某作为该网店实际登记注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淘宝公司没有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杨小姐将陈某与淘宝公司起诉至西安市长安区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还自己货款174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17400元合计19140元。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在庭审中,原告坚持其诉称意见。二被告坚持其各自的辩称意见,均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陈某认为,原告在自己经营的网店购买和享受的是代购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在回复消费者时,提到通过邮寄快件(如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渠道)入境的代购产品不一定有中文标签。

另外,自己所销售的产品均有合法的来源,并且在网店页面中对涉案商品的名称、成分、产地、功效、注意事项、食用方法及商品特性、安全性都用中文客观真实地予以说明,并没有故意隐瞒、欺骗重要事实的情形,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坚决拒绝原告的赔偿请求。

被告淘宝公司认为,自己只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交易平台,并且自己能够提供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对商家进行了资质审核、尽到了事前审查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杨某某诉讼请求。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仍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为何不支持“退一赔十”

承办法官解释,根据被告陈某经营的网店的名称和网页宣传情况,可以确定原告在购买商品之前,明知自己所买的就是被告从美国代购的产品,不是进口产品,所以,进口产品的外包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不适用由被告代购的美国生产的产品的外包装要求。

原告提供的证据虽然可以证明其从被告陈某经营的网店购买的产品没有中文标识和说明书,但这并不涉及食品本身的安全问题。同时,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对其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

因此,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其十倍货款的诉讼请求,无充分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代购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和发展,频频有网店与消费者因“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问题引发纠纷。而当发生这些纠纷时,大部分消费者都会陷入茫然之中。

海外代购质量难以保障,发生纠纷维权又困难。所以,当选择找“代购”购买商品时,消费者们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要注意保留与代购的聊天记录,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2.购买时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并保留转账支付记录;3.记得索要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凭证,方便退换;4.收到快递要检查后再签收,如收到货品与购买商品不一致,可以选择拒绝签收;5.一旦商品出现问题由此发生纠纷,协商无果,应理性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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