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有序有效

甘肃日报 2019-05-13 02:30 大字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从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

“十三五”期间,甘肃省对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共涉及12个市州70个县市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1734个,新建安置住房11.44万套。截至2019年3月底,安置住房已竣工9.9万套,竣工率86.5%;搬迁入住39.7万人,入住率79.4%。全省有11.09万户建档立卡群众签订旧房拆除协议,拆除旧房2.3万套,宅基地复垦及生态恢复1.8万亩。

组织实施: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

为全面落实甘肃省级统一领导、市州协调推进、县为责任主体的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体系,甘肃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1+4”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目标、资金来源、支持政策、项目管理、融资平台运行、后续产业发展、成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规范。市县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市县从项目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脱贫退出全程负责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针对土地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建材保障等关键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切实简化审批程序。指导“十三五”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70个县区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全面建立联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机制,每个安置点、每个工作环节都排出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正排工序,紧紧咬住按规定建设安置用房、搬迁入住和稳定脱贫的目标,集中优势力量解决好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后续产业不精准和拆旧复垦难度大等问题。通过实施联动推进机制,部分县区存在的进度滞后、征地资金不足等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项目实施和群众搬迁入住进度明显加快。

截至目前,2016年、2017年全省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住房已全部竣工,群众全部入住。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入住”的要求,2018年计划建设的603个集中安置点住房全部开工建设,住房竣工2.49万套,竣工率62.4%;搬迁入住7.6万人,入住率42.5%。

产业助力: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成不成功,既要看房子有没有盖起来,贫困户有没有搬进去,更要看搬迁后有没有产业支撑和就业保障,群众能不能脱贫。省发展改革委报请省政府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支持搬迁群众发展富民产业。各县市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搬迁群众逐户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纳入产业到户扶持范围,通过特色种养、扶贫车间、乡村旅游、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点就地就近就业,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

对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主要从事种养业的搬迁农户,探索实行“政府投资、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比如,定西市安定区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将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当地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有效解决了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和增收问题。

对利用国有农林场和新开垦土地作为安置用地,整乡大规模集中搬迁的群众,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带动搬迁群众在产业链上增加收入。比如,武威市古浪县依托黄花滩和生态绿洲小城镇安置区,整村整组搬迁南部山区贫困群众3.6万人,初步建立了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搬迁群众收入显著提高。

对依托城区、中心镇、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安置的农户,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扶持发展劳务、运输、餐饮等服务业解决就业问题。如张掖市民乐县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采取“易地扶贫搬迁+工业产业园区+食用菌产业园区+就业”的模式,为搬迁群众提供稳定就业门路。

对依山就势改善条件的群众,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和区域性特色产品,拓宽增收渠道。如陇南市把互联网作为增加搬迁群众收入的重要载体,通过电子商务将优质农特产品与省内外市场有效对接,帮助搬迁群众拓展市场、提高收益。(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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