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古国土公字〔2018〕第6号

甘肃经济日报 2018-05-10 09:36 大字

依据《古浪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古政发〔2018〕117号)文件,原颁发给古浪绿洲生态移民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古浪长庆现代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证号为古国用(2015)第093号、古国用(2015)第094号、古国用(2015)第041号、古国用(2015)第042号、古国用(2015)第095号、古国用(2015)第096号、古国用(2015)第097号、古国用(2015)第0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第00000120号、甘(2016)古浪县不动产权第0000085号、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12号、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13号、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14号《不动产权证书》及原颁发给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证号为古集用(2007)字第2-22号、古集用(2011)第6-12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因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注销古国用(2015)第093号、古国用(2015)第094号、古国用(2015)第041号、古国用(2015)第042号、古国用(2015)第095号、古国用(2015)第096号、古国用(2015)第097号、古国用(2015)第0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第00000120号、甘(2016)古浪县不动产权第0000085号、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12号、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13号、甘(2017)古浪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14号《不动产权证书》及古集用(2007)字第2-22号、古集用(2011)第6-12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原证书废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古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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