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首次公开听证审查逮捕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梁春强陈尚伟)7月15日,渭南市潼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对陈某涉嫌盗窃罪拟做不批准逮捕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受邀参加。这也是该院首次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说明了该案的犯罪事实及证据,阐明了审查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符合逮捕条件,但经社会调查了解,陈某的父母年事已高,且其父亲患有精神疾病,母亲身体欠佳,一家三口仅靠其一人干活维持生计。陈某所在村委会及派出所证明,陈某平时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属于偶犯。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既坚持了法律的尺度,又传递了司法的温情,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分别从陈某的家庭环境及自身情况、社会危害性、社会效果等方面阐述了意见,一致认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仅可以挽救一个家庭,让陈某的父母有所依靠,也能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意检察机关拟做不批准逮捕决定。
据介绍,此次拟不批准逮捕听证会是潼关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该院将进一步加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检察权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下行使,推进阳光用权、廉政用权、公正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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