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立 快审 快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梁元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审结44件,判处罪犯420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办案先进集体”。省上挂牌督办的宋战军、牛红战、黄毅等人涉黑案,王晨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结案;华阴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省法院在全国扫黑除恶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深挖根治目标,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主攻方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专项斗争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保持高点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院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从全院范围抽调精兵强将充实扫黑办工作队伍,为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组织支撑。
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会议精神,听取市中院扫黑办关于中央督导反馈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漏补缺,研究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集中审判力量,从快从严审理涉黑恶案件,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严格依法审判 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快审快结。严格执行市中院制定的《涉黑恶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工作规定》,始终保持立案、移送专门通道畅通,涉黑恶案件优先开庭、合议,审委会随时讨论研究;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检察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提前介入,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截至目前,所有涉黑恶案件均在3日内完成立案和卷宗移送,44件涉黑恶案件平均67.29天审结,其中张恒源涉黑案45天审结,刘光等5人涉恶团伙案16天审结,王杰等7人涉恶集团案19天审结。
确保案件质量。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三级把关、备案制度,对涉黑恶犯罪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坚决从严判处,对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落实刑事政策,做到了依法审判,44件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加强督办指导。全市法院均成立涉黑恶案件专门合议庭,重大案件院领导亲自审判;严格执行《涉黑恶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市中院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确保了涉黑恶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准确。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院指导潼关法院对徐建强等人寻衅滋事案改变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以普通的涉恶案件定罪处罚;指导蒲城法院厘清牛红战等人涉黑案犯罪构成标准,准确适用了法律,从严打击了犯罪行为,有效发挥了刑事审判惩恶扬善的职能作用。
紧盯打伞破网 深挖黑恶腐根
市中院制定、执行《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报送管理制度》《刑事案件庭审中“最后一问”工作制度》,明确线索摸排的程序和责任,同时与市纪委、监委建立线索摸排双向反馈机制,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反馈工作办法》,实现打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恶涉腐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深入开展案件大起底、大翻查,规定线索核查时限,夯实线索核查责任,确保每条线索核查有结果。市中院接收的116条涉黑恶线索全部核查完结。把查明被告人财产情况作为办案重点,依法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第一时间移送执行,确保了涉黑恶资产彻底清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对214名罪犯判处财产刑1400余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700余万元。
注重宣传引导 延伸司法成效
市中院认真落实阳光司法机制,适时组织全市法院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庭审直播,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举措成效,深度报道先进典型,不断拓展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编写《黑恶案件典型案例汇编》,主动公开重大涉黑恶案件审判情况;制作的“套路贷”微电影《贪婪的黑洞》,被省法院评为十佳微电影;结合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散发宣传单、陈列宣传展板、解答涉黑恶案件疑难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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