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举报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公益诉讼线索《公告》

渭南日报 2020-02-18 01:2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梁春强 张利)2月15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县域实际,发布了《关于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公告》从八个方面公布了进行举报的情形,内容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行为,尤其强调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涉及疫情防控领域的举报线索。该院将对举报线索做到快受理、快办理、严保密,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在县域内各社区、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地、秦岭各峪道等地方合理布点张贴《公告》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公告》,动员、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该院全体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稳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疫情防控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检察服务保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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