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荣获“中华散曲之乡”称号

陕西农村报 2019-11-18 00:4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张毅)11月13日,中华诗词词学会召开会议,授予潼关县“中华散曲之乡”称号。这是继山西原平、陕西洛南、湖南绥宁之后全国第四家“中华散曲之乡”。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潼关县组建了县、镇、村三级文化队伍,开展诗词、散曲培训和创作交流活动,创作氛围日益浓厚,参与人员越来越多,创作水平也不断提高。2017年9月,该县被陕西省散曲学会授予“陕西省散曲之乡”“陕西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同年9月,该县启动了“中华散曲之乡”创建工作,组建了9个诗曲文化创作基地和潼关县诗词曲联协会,建立了“潼关文艺”“潼关诗词曲联”等微信交流群,持续推动诗曲文化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旅游景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推广散曲文化,形成了知散曲、学散曲、写散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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