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警总队检查验收潼关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阳光报 2019-07-01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杨月锋 通讯员 张毅 文/图)近日,陕西省交警总队法宣处处长伍玲一行赴潼关检查验收文明交通“四创建”暨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工作开展情况。省交警总队宣法处主任张永峰、省交警总队宣法处科长李大伟及市县交通局、教育局、交警大队领导陪同检查验收。

伍玲一行先后来到潼关县交警大队创建省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310国道警保联动车驾管服务站、创建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的爱心幼儿园和秦东镇政府,实地检查验收文明交通各项目标任务及创建完成情况,对各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交警大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延伸,实现农村管理全覆盖这一举措给予高度评价。

座谈会上,伍玲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着手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希望切实按照“广泛参与,重点培养”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开展好不同形式寓教于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根本上打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以宣传教育促进发展创建,以创建引领带宣传教育,形成“文明交通安全示范”的引领效应,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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