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件涉恶案件
通讯员 冯永龙
2月21日,潼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郑政等4人寻衅滋事一案。该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办)扫黑除恶工作人员、村干部代表3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件涉恶犯罪案件。
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吃透案情,归纳总结庭审调查重点,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在法庭调查阶段,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相互举证、质证后,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该案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郑政等人二年又六个月至一年又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刑庭庭长对4被告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和法制教育。
该案在公开审理的同时,该院在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和潼关法院官方微博司法公开栏同步进行网络庭审直播。该寻衅滋事案的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严厉打击了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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