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渭南日报 2018-06-26 03: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梁春强 记者 高娟)6月22日上午,潼关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中共陕西纪委办公厅《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典型案例》,《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在冯新柱案“议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等。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岗位实际逐一发言,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强化政治定力,提升道德修养,守牢“底线”,以冯新柱案为戒、警钟长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会议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转变党风、政风、作风;要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带头看齐廉洁自律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坚定“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要坚持“以案为戒”、“以案为鉴”,经常检视自身、主动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在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营造积极向上、清风正气的良好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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