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高速路上自燃 4S店建议走司法程序

三秦都市报 2018-06-25 03: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宋雨)田先生2014年4月在陕西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运动版越野车。今年5月5日上午10点左右,他开车带着一家人走到连霍高速西安至潼关段时,突然听到车前保险杠内有异响,接着有黑色的烟雾冒出。田先生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停车。一家人刚下车,保险杠下方就蹿出火苗并迅速蔓延。

随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经过紧急扑救,火被扑灭,但是车辆损坏严重,整个车头几乎全部被烧光。5月7日,渭南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出具鉴定委托书,委托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对事发原因进行鉴定。这份鉴定意见书显示:通过对着火车辆各处燃烧痕迹检查、对车辆各导线束残骸检查,并根据发动机右侧中间气缸上边沿烧蚀情况等,车辆着火是发动机故障(冲缸床垫)所致。

事发当天,田先生就向购车的4S店进行了反映,并询问为何会在行驶中发生自燃事件。“店方当时回复说,因为车没有在4S店进行过保养,这就不好解释了。”后来,鉴定意见书出来后,他再次与4S店交涉,同时多次向汽车生产厂家致电投诉,可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仍不知道谁应为此事负责。6月22日,陕西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一位马姓副经理告诉记者,对于鉴定意见书的结论,他是认可的。但责任具体怎么划分,是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还是保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在还不好说。马副经理建议,车主可以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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