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三项攻坚行动”进入关键期 7处矿井被责令停建停产
本报讯(记者张维)延安市责令停建停产矿井7处,榆林市发出重大隐患“提醒函”,省交通厅从源头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今年3月7日,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三大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省“三项攻坚行动”进入关键期,各地市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任务,成效显著。
在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中,延安市全面实行专家排查隐患,8个专家排查组先后排查矿井18处,发现一般隐患368条,已整改268条,重大隐患6条,已整改5条,责令停建停产矿井7处,执法处罚612.06万元。加大隐患惩处力度。采取一矿一档、一矿一策的方式,重点整治油煤气共生区管理、油型气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一处新建煤矿存在的四条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联合铜川煤监局罚款268万元,并在市级门户网站曝光。
榆林市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总结第一轮督查工作,明确五条措施推动攻坚行动落实。强调各县(市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紧盯“攻坚”目标,出硬招、出实招。尽快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安委办将加大暗查暗访力度,积极督办问题隐患整改。对督查出的重大隐患以“提醒函”的形式发出,以落实隐患整改监管责任。
与此同时,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路段危化品车辆安全通行工作。会议指出,受地理环境、路网结构、通行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陕西省部分路段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矛盾突出,安全风险较大,尤其是G310潼关段、S212陈仓至凤县段、G316留坝至汉台段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安全风险更为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会议明确,按照全省“三项攻坚行动”和相关方案安排,开展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轻重缓急逐项治理。充分发挥重点营运车辆第三方监管平台作用,强化部门间违法信息抄报,从源头上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加强部门间联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监管合力,保障重点路段危化品车辆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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