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汤”汤斌,“豆腐汤”汤斌
汤斌 (1627年 -1687年),字孔伯,河南睢县人,是清初著名的廉吏。顺治十二年(1655年),汤斌以其“品行清端”,升潼关道副使。于是,汤斌买了三头骡,主仆各坐一头,另一头驮着两套破旧被褥,一个竹书箱。他就这样上任了。汤斌打击土匪,招徕流民回乡屯田开荒,三年免征租课;建立义仓,以备荒歉;创办社学,教民以德。亲自到境上接待过往清军,不使他们扰乱地方,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
康熙三年(1664),汤斌因父亲汤契祖谢世而辞职丁忧。回乡的时候,他竟穷得连路费也没有,后将上任时所买的三头骡卖掉,这才勉强回到家乡。
康熙二十三年(1684),皇帝钦点汤斌出任江苏巡抚。江苏乃富庶之地,赋税总比其他地方高出许多,百姓苦不堪言,尤其前任余国柱勾结贪官污吏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中饱私囊。汤斌上任以后,决心整饬吏治。于是,找来司道官员推心置腹:“我不要你们的钱,不准你们向知府、知县伸手,不准知府、知县向百姓伸手。”汤斌处处顾念百姓利益,洁己率属,很快就深得人心。两年之后,汤斌升任礼部尚书。离任的时候,汤斌行装仅有一套《二十一史》,这是他在巡抚任上购买的唯一物品。江苏民众闻知哭泣挽留,尤其苏州百姓罢市三日,遮道焚香相送。
汤斌每日所食都有一块豆腐,故号“豆腐汤”。他还让仆人将每日花费详细记录下来。一次,他观看账簿,发现仆人买了一只鸡,便问:“谁叫你买鸡了? ”仆人叩头禀告:“公子。 ”汤斌大怒,立即召唤儿子跪到堂前,大加指责:“你以为江苏的鸡跟河南的一样便宜?你想吃鸡,就回老家去!没有读书人不吃菜根而能自立的! ”
康熙二十六年,汤斌因病辞世,身上仅有俸银八两,其友徐乾学“赙以二十金,乃能成殡”。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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