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难忘的“执行”

渭南日报 2020-08-25 00:43 大字

蒲城县人民法院 王军洲

“你们把我拘留了,我不想还钱,我没钱还。”刘宝边说边伸出双手,挑衅般地叫嚣着让法警拘留自己,这是在执行现场一位被执行人的行为。

事情要从顾顺借钱说起,古稀之年的顾顺分三次将自己的积蓄全部借给了同村的刘宝。借款期限满了,刘宝不提还钱的事,还跟顾顺玩起了躲猫猫,最后索性不接电话,一走了之。顾顺一筹莫展,将刘宝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刘宝在判决后十日内偿还借款8万元。

官司赢了,钱并没有拿到手。顾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传唤到庭的刘宝一脸无辜地嚷道:谁让他借钱给我,我借钱是为了买彩票,我每月给他还1000元。顾顺再一次相信了刘宝的话,撤回了案件的执行申请。

案件撤回后,顾顺并没有等到每月的1000元,刘宝再次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微信拉黑。顾顺打听到刘宝一家去别的镇上种起了大棚西瓜。得知消息后,顾顺走街串巷,四处打听刘宝的下落,几经周折终于在瓜地找到了刘宝。刘宝承诺,第一茬西瓜卖了后给顾顺偿还两万元,第二茬卖了后再还两万元。然而,第一茬西瓜卖了后,刘宝就失信了。顾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考虑到瓜果的时令性,案件刚一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就叮嘱顾顺注意刘宝瓜田里的情况。6月23日一大早,顾顺就打来电话,刘宝的瓜开始装车了!

辛苦劳动的成果眼看就要到手,就遇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在西瓜地头执行现场,面对法官,面对顾顺,刘宝再次表达了自己不愿还钱的态度。瓜地很热,刘宝摘西瓜、装车干活很带劲,但就是回避还钱。执行法官在瓜棚下坚持耐心地给刘宝做工作,还将刘宝的侄子叫来帮助做工作。1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刘宝依然不为所动,反倒应验了“欠钱的成了大爷,借钱的成了孙子”这句话。一番努力过后,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强制执行,将刘宝予以拘留,并依法要求客商将瓜款转交法院。

刘宝的表演还在继续,一到法院,就晕倒在地,120医生到场检查后,又恢复正常。等待刘宝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就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轻者可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措施结束,判决义务仍然要履行。作为协助义务者,不履行协助义务,个人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拘留;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拘留。

(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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