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起纠纷 调解促和好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勇勇
近日,渭南市蒲城县法院罕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纠纷案件,使反目成仇的表兄弟握手言和。
杨东(化名)与王强(化名)是表兄弟。2017年5月,王强盖房时找杨东让他前来施工。房子建成后经过算账,王强尚欠杨东施工费3万元,他写了欠条承诺2018年10月底结清。到期后王强付了17600元,余下费用一直未付。于是,杨东一纸诉状将王强诉至法院。
法官调查时,王强对欠钱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却很不理解杨东的行为,他说:“我们是兄弟,无论有啥争议,都可以协商解决,为啥他把我起诉到法院?当初盖房找他是想让他挣点钱,没给钱是因为他建的房有质量问题,地基下陷,墙体裂缝,房屋漏雨,地面不平,墙面误差八到十厘米,我才是受害者。”
开庭前,法庭主持调解,王强只愿意付2000元,而开庭后,王强又坚持要对房屋质量问题申请鉴定。考虑到双方的关系,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并没有着急审理案件、作出判决,而是到现场实地勘查,并邀请了该表兄弟的舅舅参与调解。长辈到场与兄弟俩拉家常、讲事实、摆道理,法官结合农村建房的法律关系进行释明,两个兄弟不在关键问题上“顶牛”了,他们互相道歉后握手言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对此,办案法官说,本案虽是表兄弟的纠纷,却也反映出农村较为常见的因建房发生的问题。在房主一方提出房屋施工质量的异议后,法官如果简单适用建设工程标准作出判决,就可能造成双方当事人的积怨,通过调解的方式,想办法找到当事人的亲属和村里的“乡贤”这个化解矛盾的“药引子”,最终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握手言和才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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