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陕西政法在行动

西部法制报 2020-02-20 00:42 大字

本报记者甘甜通讯员申月霞

2月12日一大早,由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8名民警组成的突击队,奔赴渭南东高速出口检查站和渭蒲桥检查站防控一线。随后,临渭大队机关科室纷纷响应,一同加入一线战斗中。

2月10日9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第二批封监管理任务的警察在监所门前集结完毕,大家逐一接受体温测量并进监,他们将组织服刑人员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落实各项消毒措施,确保特殊时期监管改造秩序持续平稳……

维护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管控、创新便民服务……从春节到元宵节,从放假到上班复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政法系统履职尽责、加班加点,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这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阻击战中彰显了政法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

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省委政法委积极落实中央和陕西省要求,迅速行动,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领导协调全省政法系统全力做好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推动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加强联防联控,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入流出人员检查、患者隔离、维护秩序等工作中依法履职。坚持警力下沉,注重群防群控,加强社会面管控。依法严惩伤害医护人员,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备勤等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指挥联络畅通……”1月27日,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纷纷响应,更加主动有效地投入到疫情防控之中。

充分发挥职能

1月29日,安康市旬阳县检察院干警在检查中发现,本县某商贸公司在售的某品牌口罩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属“三无”产品,遂依法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违法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全面清查防疫用品销售市场。

2月4日,家住渭南市蒲城县洛滨镇的惠某通过网络联系到一自称卖口罩的商家陈某,随后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9.2万元。陈某收到货款后,告知惠某会尽快发货。但当惠某再次联系陈某时,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且不接电话。惠某意识到被骗后向警方报警。接到报警后,蒲城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对涉案资金进行循线追踪,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止付,成功止付涉案资金7.5万元,减少了惠某的损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疫情防控期间,陕西省政法机关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在社会面管控方面,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社会面每天投入巡逻防控警力2万余人、群防群治力量4万余人、巡逻车组3600余组,全面强化医院、隔离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的巡逻巡查和治安防控。

服务群众有新招

针对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和工作特点,全省政法机关立足实际,创新推出多项便民服务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双方信号均已接入,现在开庭!”2月14日,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庙后街法庭,审判员、书记员准时到庭,案件双方当事人则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平台按时参加这次疫情期间的特殊庭审。这是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使用“云上法庭”视频庭审系统实现的一次远程庭审。

近日,西安中院少年庭“隔空”调解了一起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利用电话沟通、微信确认、邮寄材料等方式,完善了审判程序,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陕西省各级法院的做法是全省政法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服务群众的缩影。

省高院向各级法院下发《通知》,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网上立案、网上信访,时刻保持诉讼服务热线、立案值班电话畅通,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响应。检察系统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信件、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省司法厅动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更好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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