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闪耀映古城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通讯员苏智斌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近年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时俱进、更新理念、强化担当、开拓进取,以司法办案的生动实践,书写着保障民生的检察答卷。
扫黑除恶展现新担当
不断强化组织保障。该院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建由各业务部室参与的工作专班,该院党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思想发动。该院坚持每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26次,组织干警深入研读市院组织编写的《“扫黑除恶”一本通》,积极参加市院举办的专题培训和庭审观摩,促使素能提升。不断强化宣传引导。该院自觉将专项斗争融入平安蒲城建设大格局,强化宣传引导,会同法院、公安机关在全县单位、学校、乡镇、社区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通过检务公开栏、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先后编发了扫黑除恶宣传信息76条,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转发。在交通要道设立大型扫黑除恶宣传牌两处,同时组织干警利用检察宣传车开展下乡进社区巡回法治宣传33场次,到乡镇和社区、党校课堂、机关单位举办扫黑除恶讲座13场次,在县广场、社区等举办法治宣传展览6场,咨询接待群众2000余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购物袋等68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27份,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380份,到包联村社区召开座谈会7次,征询意见和建议21条,该院通过强化宣传,为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依法履职深化法律监督。该院严格落实市院制定的黑恶案件不捕不诉事前报告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沟通,适时介入案件侦查,提前介入侦查活动5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案57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0人,追捕6人,追诉3人,起诉5案53人,依法办理了市公安局督办的刘某等6人敲诈勒索案、牛某某等15人强迫交易案、花某某等23人抢劫盗窃案、史某等6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某等7人敲诈勒索案,对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两件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主动邀请市院包联领导和工作组深入现场就案件查处方向、补充证据、追捕犯罪嫌疑人进行指导,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深挖“保护伞”线索力度。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入看守所与50余名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谈话,开展法治教育,深挖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落实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建立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管理、职务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移送、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等五项工作机制,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注重挖掘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围绕“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配合公安机关打掉带有“恶势力苗头”的犯罪团伙3个;深入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无恶治乱,联合有关单位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3起,结合办理花某某等2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的原因特点分析,向相关部门就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发出检察建议,开展了“校园送法看检察”专项活动,3名院领导受聘法治副校长,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菜单式预防教育,受到好评。
“捕诉一体”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337件49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59件371人,不予批捕69件10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15件109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56件845人,不诉54件94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35件32人,始终保持了检察环节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该院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的要求,把“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改“捕诉分离”为“捕诉一体”。一是改革工作体制。在整合侦监、公诉部门办案力量的基础上,调整补充刑检办案队伍,组成了13个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流程,完善后台配置,合理设置轮案规则,实行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织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实现刑事检察一体化大格局。二是强化素能培训。编制了操作性强、便捷实用的《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流程》《公诉案件办案流程》等规范性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流程。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组织16人次参加了全市“捕诉一体”专题业务交流培训,组织或参加全市庭审观摩20人次,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坚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违法取证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立案监督3件3人,向侦查机关和涉案的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7份,追诉漏罪16件,追诉漏犯7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与办案人员列席审委会7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88份,法院全部采纳,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展示新作为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县人大建立联动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4次,监督公益诉讼案件5场次,与县纪委建立了公益诉讼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5件。开展了“为国家维权、为公益代言”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彩页5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次,活动情况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通过微博直播,收效良好。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主动与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联系,设立了检察联络站,与国土、林业、食药、市场监管等6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挖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联合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医药、扬尘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土地污染等专项行动,督促乡镇清理非法煤场45家。今年5月份联合34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蒲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结合蒲城实际,联合县水务局建立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管水治水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开展了“桥山南麓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如针对虚假医药广告、食品乱象开展了市场专项检察监督,依法及时介入“长生疫苗”事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近年来,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2件,立案122件,办理诉前案件122件,发出检察建议122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为民服务展示新形象
该院积极健全涉法涉检信访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在县城中心广场、社区和乡镇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3场次,积极参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检察长接待信访40余人次,批办各类信件30余件,连续9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强化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纠正5人。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清理久押不决案件13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走访了全县17个司法所303名社区矫正人员,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25人次,维护了司法公正。强化监管场所活动监督,对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0件次,发出书面检查建议32份,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新时代推进检察制度科学发展,需要一代代检察人的接续努力,忠诚履职担当和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面临“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将一如既往敢担当、尽职责,齐心协力,不忘初心,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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