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平安建设

西部法制报 2019-09-21 10:55 大字

本报讯(杨扬苏智斌)今年以来,渭南市蒲城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平安建设,严格落实捕诉一体、宽严相济等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促进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工作取得了实效,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与法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4件8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9件5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2件18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5件139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3人。

该院始终坚持捕诉一体,适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先后提前介入赵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牛红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王红某等人妨碍公务案以及屈某某故意杀人案等,保持了检察机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该院持续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不断提高审查逮捕、公诉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逮捕必要性审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积极开展精细化公诉集中研讨,确保办案质量。今年以来,该院共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件2人,起诉2件2人,判决1件1人。

该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对轻微犯罪坚持轻缓化处理。今年以来,该院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予批捕11件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8件30人;同时,对不捕不诉案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66次,不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

该院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违法取证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立案监督1件1人,向侦查机关和涉案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3份,追诉漏罪9件,追诉漏犯2人,无捕后撤案、绝对不诉及捕后宣判无罪案件。同时,该院不断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与办案人员列席审委会会议3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88份,法院全部采纳。

稳步开展公益诉讼。今年以来,该院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案11件,办理诉前案件11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还不断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走访了全县17个司法所303名社区矫正人员,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行为6人次,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同时,该院强化了监管场所活动监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押员控告申诉2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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