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发生矛盾 少女“离家出走”

陕西农村报 2018-11-30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军锋 通讯员 石拓)11月26日18时30分,蒲城县公安局龙池派出所接村民王某报警称:他在晋城村一道路边发现一名走失少女。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名少女情绪低落地站在路边。面对民警的询问,少女默不作声,不愿说出个人信息和家人联系方式,周围群众也表示不认识该女孩。民警遂将其带到龙池派出所进行开导教育。

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得知该少女姓刘,13岁,临渭区官路镇人,当天因为玩手机不愿去上学与母亲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刘某便离家出走,一直走到了龙池镇晋城村,幸亏村民发现并及时报警。当天22时许,刘某的家人赶到龙池派出所接走孩子,并对民警连连道谢。

民警提示:对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家长要摒弃向孩子发号施令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应该多和孩子进行平等沟通,真正融入孩子生活,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成为孩子真正的良师益友,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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