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蒲国土告字〔2018〕11号

渭南日报 2018-09-13 01:05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的规定,经蒲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蒲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具体以拍卖文件为准)

(见下表)

二、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10时

2、拍卖地点:蒲城县祥龙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文件的索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者应在2018年9月20日至10月8日1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渭南市解放路103号)索取拍卖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应在2018年9月20日至10月8日前(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相关资质文件,有开发资质法人单位参加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2018年10月8日17时),向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提出竞买申请后,具体资格审查由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审查。

五、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及时在渭南日报和土地市场网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公告为准。

六、事项说明:1、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根据出让图纸须对土地出让现状和面积进行实际勘测确认,交地时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2、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60日内必须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竞买人注册所在地位于蒲城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与蒲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互负连带责任;4、土地使用条件必须遵守国家用地政策和规划要求退让和使用,并必须建设规划条件规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拍卖文件由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蒲城县支行

户名:蒲城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2605043129200093670

八、拍卖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位: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解放路103号联系人:何先生王先生电话:13992337055

蒲城县国土资源局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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