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 让案件的办理经得起检验
本报讯(通讯员 马睿婧)1月17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崔宏武主持,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法律责任等章节展开详细讲解,并要求会后院扫黑办集中组织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人人学习,学深悟透。理论学习结束后,参会人员听取并讨论了该院正在审查起诉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会议要求,思想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院扫黑办将学习、宣传、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年度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和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识。
尊重案件事实,狠抓分析研判。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必须依托案件事实,吃透案情,对每名涉案成员涉嫌的犯罪事实、在黑社会性质中起到的作用准确把握,让案件的办理经得起检验。
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办案质量。审查起诉案件在退查期间,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力争将补充侦查提纲中要求查实的证据补充完整,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查证的,应要求公安机关在提交《补充侦查报告书》中说明详细情况。
全面审查案件,注重线索深挖。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发送检察建议条件的,应及时制作《检察建议书》,发送至相关单位,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线索的应按程序移送区扫黑办及渭南市检察院扫黑办。对有涉案财物情况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办理,要重视并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的量刑建议,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的情况发生。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杨永森贾西贝)新年伊始,建行渭南分行在继去年投放大中型企业14亿元贷款后,继续把保障民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
渭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渭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