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陕西省三门峡库区渭南河务中心、临渭区美华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老货运站片区(西安铁路局、临渭区百货公司、临渭区棉花公司、临渭区油脂厂)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实施单位已经对原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涉及范围内的原有土地使用者、房屋产权单位(个人)在完成拆迁补偿后15日内,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注销登记。
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地块如下:
地块一、位于渭河渭南市旧防护大堤八里店护堤范围内,东临城投公司储备地,西临城投公司储备地,南临城投公司储备地,北临城投公司储备地,面积27.2亩,使用权人陕西省三门峡库区渭南河务中心。
地块二、位于渭清路以北许村界内,规划许村工商用地,西临许村安置地,南临储备地,北临许村安置地,面积14.84亩,使用权人临渭区美华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三、位于胜利大街中段南侧,使用权人为西安铁路局、临渭区百货公司、临渭区棉花公司、临渭区油脂厂。面积29.05亩。位于渭清路以北许村界内,规划许村工商用地,西临许村安置地,南临储备地,北临许村安置地,面积14.84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告内容有异议,请在通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通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收回以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联系电话:0913-2931663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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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渭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