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渭南日报 2021-03-16 00:46 大字

本报讯(见习记者 任晓彤)3月12日上午9时3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秦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该案是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前,李永强与合议庭作了充分准备,认真阅卷,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庭审中,重点调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整个庭审过程紧凑、顺畅。

由于本案系民间婚恋矛盾激化所引发,秦某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合议庭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秦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秦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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