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渭南日报 2021-01-15 01: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吕佳)1月11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其中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的“探头”作用,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监管,对违规接诊收治发热患者的坚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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