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多举措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经济负担
本报讯(记者 王小丽)近日,市医疗保障局立足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三重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规范困难群众医疗保障。该局坚持做好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作用,协调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等方面,规范和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制度,使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
加强特殊疾病医疗保障。该局增加门诊慢特病数量,不断扩大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将儿童苯丙酮尿症以及大骨节病、克山病、中重度氟骨症等地方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将戈谢病、庞贝氏病必须的医疗和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进一步减轻特殊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突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该局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一类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报销。将门诊慢特病肾透析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达到70%。对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4类重大疾病,一个年度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医院住院只计一次起付线。
目前,渭南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作用得到提升,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据统计,困难群众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降低5%左右,“三重保障”后平均达到90%左右,其他重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降低30%以上,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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