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可申领补贴

渭南日报 2020-11-04 00: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吕佳)日前,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市辖区内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中小微企业招用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申报程序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企业当地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申请,临渭区、渭南高新区、渭南经开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吸纳招用应届毕业生的,于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10日前可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中小微企业补贴申报材料,经审核检查后进行就业登记,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行政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行政部门对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后,在该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无异后统一办理补贴拨付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一次性就业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一次性就业补贴的中小微企业,将追回全部资金,对补贴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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