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渭南市符合省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奖补政策的企业名单公示

渭南日报 2020-10-01 01:46 大字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渭环通〔2019〕126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重新申请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企业(增补)及治理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抽查。经重新核查,新增的1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企业符合奖补政策要求。现将企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8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913-20526540913-2158361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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