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宏帆广场项目一期大修基金、契税缴纳催告函主题:请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款手续

渭南日报 2020-08-27 01:05 大字

致渭南宏帆广场一期全体业主:

首先感谢您对渭南市宏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关注和支持,并选择在我司开发的项目置业成为宏帆广场的尊贵业主。宏帆广场一期项目已于2019年1月25日——28日集中交付业主(其中:商铺物业费的起费时间为2019年3月1日,住宅物业费起费时间为2019年3月1日),亦按照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16日取得不动产权初始登记证书。

为办理您所购房屋(转移登记)产权证书,需要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我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大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我司依据行政部门办证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告知您如下:

1、请您务必于2020年9月27日前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身份证、财务收款收据,前往渭南宏帆广场营销中心完善接房手续(若有),同时领取增值税发票后,至政府规定地点缴纳大修基金、契税,以配合完善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2、若您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我司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则视为您未积极配合我司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本人承担,我司亦不再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办证(转移登记)违约责任。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留您的权益,本公司现正式致函您:本公司自愿将办理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9月27日,如您在我司延长期限内,仍未按照约定前往渭南宏帆广场营销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您本人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渭南市宏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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