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大调研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孔 冰)8月18日、19日,临渭区人大调研组一行9人到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调研组分别到城区食品摊贩、桥南镇箭峪村非法采石场、渭北排碱渠、黑臭水体公益诉讼案件整改现场实地察看,在桥南镇人民政府、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调研座谈会。
2018年至2019年,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问题,督促城市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食品摊贩办理备案登记卡,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并公示,保证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3月,临渭区检察院通过适时介入重大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政案件,监督、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实现了对破坏秦岭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和警示教育,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修复生态环境。
2019年,临渭区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督促渭河治理,对18起破坏河渠生态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跟踪调查,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公里,清理生活垃圾140余立方米,整改拆除违法建筑200余平方米。今年7月28日,临渭区检察院接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交办线索,督促临渭区蔺店镇人民政府全面清理水体垃圾,制定有效防治措施,改善涝池水体。
为进一步了解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配合情况及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和建议,区人大调研组邀请城市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文化和旅游、街镇等13家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参加座谈会。
临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表示,该院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各位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建设“宜居宜游富美临渭”作出积极贡献。
调研组指出,临渭区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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