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渭南日报 2020-05-12 00:4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雪妮 见习记者 任晓彤)合格证既是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更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5月9日,记者从临渭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培训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追溯,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培训会上,专家就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意义、合格证上的内容如何规范填写等内容对与会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收储运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对临渭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内容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能够让消费者了解所购买农产品的“前世今生”,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进行精准追溯。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了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为真正落实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下一步,临渭区将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和使用的宣传指导力度,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内容真实,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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