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卖口罩”诈骗38万余元 一男子获刑9年

渭南日报 2020-05-12 00: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刘通)5月9日,临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临渭区看守所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米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对被告人米某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米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冒充口罩厂家,借助微信群等方式,散布“有大量正规渠道现货口罩”的虚假信息,以预先支付货款的名义,骗取多家单位及个人现金共计38.6万元。2月18日,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将所得赃款已赌博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米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虚构其能购买口罩的事实,冒充口罩厂家通过微信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米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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