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民法院“微庭审”一起借款合同案

渭南日报 2020-03-17 00:5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刘源渊)近日,临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审理一起借款合同案件,这是民一庭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进行案件审理的首次尝试。

审理前,为确保“微庭审”顺利进行,案件承办法官安排其助理及书记员组建当事人微信群,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微庭审”事宜。庭审时,承办法官通过视频核对当事人的信息,虽是“微庭审”,但诉辩双方均能充分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未受到影响,整个庭审流程较为顺畅。由于本案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承办法官认真、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在线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查阅核对调解笔录后,完成在线电子签字确认。

庭审后,书记员将载有双方电子签名的调解笔录打印,并发送至当事人微信群,让双方在微信群内再次确认调解笔录内容,经过当事人再次确认,承办法官当即制作好民事调解书,待择日邮寄送达。

此次“微庭审”改变传统的开庭方式,既落实防疫安全措施,也落实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真正做到防疫防控与开庭审理两不误,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诉讼利益。

据了解,连日来,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临渭区人民法院通过微庭审方式审理案件30余起,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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