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开展“万人流动血库”志愿服务活动

渭南日报 2020-03-12 01:1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赵亚萍)近日,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渭南市“万人流动血库”志愿服务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打造文明城市为抓手,有力推进渭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细则》指出,渭南市通过开展“万人流动血库”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渭南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使活动顺利开展,渭南市专门成立组织机构,由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组织成立总队,市中心血站设立“万人流动血库”志愿服务项目办公室,各县(市、区)成立大队,负责区域内志愿服务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各部门、中省驻渭各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稀有血型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成立志愿服务队,负责制定本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的计划安排及制度、措施等。各大队、志愿服务队要派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细则》要求,各志愿服务队组织本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登记造册,“万人流动血库”志愿者档案由市“万人流动血库”项目办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细则》对参与献血计时标准进行明确,团体献血400毫升计时6小时服务时长、献血300毫升计时4小时服务时长、献血200毫升计时2小时服务时长,成分献血1个治疗量计时2小时服务时长,捐献稀有血型400毫升计时8小时服务时长、300毫升计时5小时服务时长、200毫升计时3小时服务时长,献血未成功的计时1小时服务时长,参与宣传服务每小时计时1小时服务时长。

《细则》强调,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每两年对参与“万人流动血库”项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志愿服务时长达到《渭南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中“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标准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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