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野生动植物撑起“保护伞” 市林业局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渭南日报 2020-03-05 01:09 大字

本报记者史王萍通讯员王保星

2020年3月3日是第7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我国今年的主题为“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美生态和谐的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逸舒适的生存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林业局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买卖行为,堵源头、打流通、控消费,阻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产业链条,切实为野生动植物资源撑起“保护伞”。

增强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

1月15日,渭南市组织召开了全市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渭南市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一场整体战、持久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保护好渭南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具体行动上,坚决遏制猎杀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根据会议精神,2月20日,渭南市印发了《全省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渭南市贯彻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遏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查进出通道,严控流通渠道,重点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买卖行为,阻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产业链条。

织密疫情防控“防护网”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林业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巡查力度,织密疫情防控“防护网”。

全市林业系统先后发动全市2348名生态护林员,积极投入到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中,严防死守,不间断对全市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沿山峪道等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迁徙通道、高速路出口和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排查检查,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目前,累计检查车辆14851辆,出动人员7640人次,出动车辆1268辆。

除此之外,疫情发生以来,市林业局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进行了全面摸排,特别对行政许可范围有竹鼠和獾的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对全市58家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全部封闭,要求所有养殖场所在全国疫情解除前,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外,一律暂停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上述事项,人工繁育场所实行封控隔离,一切经营利用行为暂时停止。

撑起野生动植物“保护伞”

渭南市地处关中平原东部,境内黄、渭、洛三河穿境而过,北有黄龙山,南有秦岭,多样的生态环境为多种珍禽、兽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繁衍条件。据统计,全市有野生脊椎动物5纲30目92科506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金钱豹、羚牛等9种,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斑羚、黑熊等33种,省重点保护动物斑嘴鸭、赤麻鸭等14种。

“近期,各级对野生动物保护比以往更加重视,我们的责任也更重了。除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站外,夜间不定时组织专人对辖区进行巡查。同时,坚持监测值守,加大宣传力度,严防违法捕猎行为发生。”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站站长程铁锁说。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情防控保护工作,全市各级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3个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实行系统报送,做到日报告和零报告,有异常情况采取系统快报。同时在网上公布全市疫情防控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野生动物8只,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鸨两只,黑鹳1只。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灰鹤1只,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白鹭1只,狍子3只。

疫情发生以来,市林业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播发告全市人民《倡议书》《通告》,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通过移动宣传车播放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方式,正确引导民众自觉抵制、禁食野生动物。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6640份,短信9104条,信息41条,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形成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为野生动植物撑起一把坚固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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