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野生动物防控渭南市各地各部门在行动

渭南日报 2020-01-31 09:59 大字

市林业局

本报讯(记者郭艳)疫情当前,市林业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监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措施。

在此期间,该局专门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设立野生动物现场勘查专家组,负责对发现疑似患病野生动物的现场进行勘查,确定患病野生动物种类,分析迁徙路线和栖息地情况,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提供参考。要求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停止一切猎捕、捡拾野生动物的行为,控制开展一切形式的考察观赏活动,并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建立日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上报情况,及时控制野生动物疫源,有效处置野生动物疫情。

目前,各县区林业部门已组织专业人员对管辖范围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对各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从源头上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临渭区

本报讯(记者王军江)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临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全区各街镇畜牧部门及广大养殖户强化防范意识,加强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各类动物的防疫消毒保健工作。

根据安排部署要求,临渭区各街镇规模养殖场要按照防疫程序做好动物免疫和生物安全防控工作,散养户做好补免补防,尤其是生猪养殖场更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养殖场要加强饲养管理和人员流动管理,严格按照说明配比,选择两种以上消毒制剂交替使用做好消毒工作。养殖户要根据不同动物呼吸系统疾病,使用双黄连、荆防败毒散、多维等制剂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对病死动物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执法检查和联防联控,防止因防疫不到位而发生疫情。

华州区

本报讯(记者李玉红)1月27日,华州区林业局、华州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联合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进行封控,禁止辖区内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设立封控隔离警戒线,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对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全面消毒,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繁育场所,严禁宰杀、食用、运输野生动物。禁止捕猎、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出现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发现捕猎、宰杀、食用、运输及交易野生动物的,可向区林业局(电话:0913—4732019、4731433)举报。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派出所将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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