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楼住户窗户坠落砸伤人 事发渭南一小区,致楼下一跳舞的女士受伤 开发商:若能证明不是外力造成,肯定会管
事发区域已被围起来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摄
12月21日,渭南市民阎女士准备将新房卧室的窗户关闭,没想到还未接触,其中一扇窗户突然坠落,造成楼下一名50多岁女性受伤。
夜晚窗户从31楼坠落 一人受伤
阎女士的家位于渭南市胜利大街与解放路十字附近的幸福小区,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2018年4月阎女士收房,今年开始装修,目前地面和墙面基本处理完毕,这几天准备装卧室门。“21日晚7时左右,我回到小区31楼的新房,准备将窗户关闭,没想到还未接触到窗户,一扇窗户就直接掉下去了。我下楼发现一跳舞的女性腿部受伤,送医后医生说骨折。”
24日中午,记者见到伤者刘女士。据刘女士说,上周六晚,刘女士跟邻居到幸福小区1号楼楼下跳广场舞,“我当时身体背对楼,听见身后上方有很大的响动,我就喊另一个同伴快跑,没想到窗户掉落下来玻璃将我左小腿砸伤。到医院后,医生说骨折了需要打石膏。事后,我们分析幸亏是31楼的窗户未直接落到地面,而是先落到了3楼外的一个平台缓冲了一下才落到地面,不然的话冲击力会更大。”
阎女士说,事后她查看了卧室内窗户,发现未坠落的窗户顶部并未与滑道紧密贴合,感觉快要脱离了,与其他卧室窗户形成鲜明对比,“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啥原因造成?去找物业和开发商,他们都不管,说已出保修期,让自己处理。”
24日中午,记者在阎女士家中卧室看到,卧室窗户上只剩一扇窗户和一扇纱窗,剩下的这扇窗户顶部并未与滑道紧密贴合。楼下,仍能看到事发当天遗留下的碎玻璃和窗户框。
同单元同户型曾发生窗户坠落
阎女士女儿表示,窗户坠落事故不是第一次,去年10月同单元20楼的一住户家也有一扇窗户掉落,当时楼下一汽车受损。时隔一年又出现窗户坠落事故,应该不是巧合。
同单元同户型的20楼的那位业主说:“大概去年10月,我回到家刚打开卧室门,一扇窗户就直接掉下去了,幸亏当时楼下没人,只是一辆车受损,我给人修车花了2000多元,事后找物业和开发商,都没人管。没办法自己更换了窗户。”
开发商:是否人为因素造成无法界定,会派人查看
对此,陕西丰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此事,但事发当日我不在,具体情况不清楚。”
24日下午,小区开发商渭南临渭区城投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幸福小区2017年就已交付,交付前已进行了抽检,且交房时业主都签有收房确认书。阎女士家目前正在装修,不排除是人为外力造成的窗户坠落,若阎女士可以证明不是外力造成,城投公司肯定会管。
对剩下的窗户顶部未与滑道紧密贴合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会派工作人员进户查看,若有问题会先帮助固定窗户。
律师:若在保质期内且非人为因素所致,开发商应担责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阎女士家窗户掉落属坠物而非抛物,因窗户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是在开合过程中因质量等问题脱落的,阎女士对于窗户掉落主观上并没有故意,应以坠物论。
对于坠物的法律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之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本案中也就是业主。若在保质期内,非人为因素所致,因质量产生的窗户脱落,应由开发商担责,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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