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法院高效执行为申请人解困

西部法制报 2019-11-19 00:31 大字

本报讯(王性玲记者李成龙)11月14日一大早,铜川市王益区法院办案大厅内走进一位中年妇女,她自称是一个案件中当事人的姐姐,专程从渭南乘公交车赶来,代替身患重病的妹妹给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杨军及执行局全体干警送锦旗,表达诚挚的谢意。

原来,这是一起特殊的扶养费纠纷案。原告马某与被告史某为夫妻关系,双方分居长达20多年,马某与女儿长期居住在渭南。2018年7月,马某查出患有宫颈鳞癌。同年12月,原告马某委托其姐姐为代理人将被告史某告上法庭,要求史某履行扶养义务并支付治疗费及生活费。经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马某扶养费、医疗费等共计60000余元。

2019年10月10日,马某与史某扶养费纠纷一案,因史某未自觉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马某向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杨军了解实际情况后,得知申请执行人急需这笔医疗费用,立刻依法向被执行人史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接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马某支付扶养费、医疗费等共计60000余元。

之后,执行法官与史某取得联系,起初史某情绪非常激动,对过去的婚姻及生活充满了抱怨,执行法官首先平复了史某的情绪,从情理和法理上与史某进行沟通。经过思想交流和心理疏导,史某终于想通了。

11月6日,部分款项已由申请执行人马某领取,剩余款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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