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中的
“慎用”“忌用”和“禁用”
大家都知道药物会有一些禁忌症,药物说明书会列明禁忌症以提醒患者。禁忌症包括三种情况,在药品说明书中分别用“慎用”“忌用”和“禁用”来表示。
“慎用”是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就是在服用之后,要细心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比如哌甲酯(利他林)对大脑有兴奋作用,高血压、癫患者应慎用。
“忌用”则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比如患有白细胞减少症的人要忌用苯唑西林,因为该药可减少白细胞。
所谓“禁用”,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禁用就是绝对禁止使用。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者,就要禁止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再如青光眼患者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类药物。
但是,当药品说明书和医生医嘱不一致时,以什么为标准呢?一般来说,说明书是指导患者正确用药的重要资料,但是,当医生开出的医嘱与药品说明书不一致时,就要以医嘱为准,因为这是医生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的体现。因此,药品说明书常会见到“或遵医嘱”字样。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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