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精气神!”

西部法制报 2019-09-10 00:43 大字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舰

8月28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0余人整装出发,执行一起历时三年久拖未决的纠纷案件。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相邻权纠纷一案,经过临渭区法院一审、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判决已生效。2018年8月,申请人根据生效判决文书,申请清除被执行人承包地内柳树及距离两邻葡萄树6.74米以内的树木,并赔偿相应损失。

临渭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干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但其谎报个人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在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其承诺于2019年清明节前后清除树木。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树木尚有部分价值,执行干警同意其自行处理。可是,被执行人非但未自觉清除,还在老树上嫁接新树芽,心存侥幸抗拒执行。临渭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承包地内树木进行强制清除。

当天,两台挖掘机分别到达承包地两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已全部到场。临渭区法院副院长李向红按照行动方案,迅速安排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实施组快速测量划定清除范围后,执行干警一声令下,两台挖掘机同时进场,历时4个多小时,杂乱的树木被清理殆尽。至此,这起久拖未决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彰显了执行铁军的意志,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这就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精气神!”临渭区法院院长童建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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