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命”的驾驶证

渭南日报 2019-09-09 09:09 大字

本报记者 崔正博 通讯员 东晓宁

8月17日,对临渭区官道镇骆家村村民骆某来说,只有一个字:悔!他刚领取的C1驾驶证,在口袋里只装了一天半,还没过新鲜劲,就不幸“夭折”了。执勤的临渭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痛惜地说:“这是史上最‘短命’的驾驶证。”

29岁的骆某在江苏某精密集团打工,为了考取驾驶证,专门离职回到渭南。正值伏天,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训练、预约、考试,终于一关一关通过了全科目考试,8月15日骆某前往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领取了驾驶证。他欣喜地对女朋友说:“终于有资格开车了,下个月买辆汽车,继续返回江苏挣钱。”

他的几个好伙伴也微信祝贺。8月16日晚相约至渭南城区金水路夜市一条街,祝其拿到驾驶证,碰杯痛饮,相谈甚欢。夜市灯火通明,宛如白昼一般,不知不觉就到了半夜。

次日凌晨一点半,大家吃完饭准备回家。骆某开着租来的黑色哈弗H6小轿车,载着女朋友,在夜色中驶去。

而在不远处,临渭交警二中队民警驾驶的警车仍在夜市区巡逻,几个路边行走青年的一句意外之语,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两秒钟,悬乎得很,差一点……”

“一辆黑色哈弗H6小轿车驶向东风大街方向,请将此车拦停检查。”巡逻民警通过对讲机通知东风大街执勤民警。

“您好,请您配合接受检查,有驾驶证没有?”骆某下车,嘴里一边嚼着槟榔,一边从口袋掏出驾驶证:“有呢有呢,刚考的。”

“请吹气,进行一下酒精检测。”

骆某很坦诚:“我只喝了两瓶啤酒。没想到都这个点了,你们交警还在查酒驾。”

酒精检测结果74mg/100ml,民警将骆某带回大队继续进行调查取证,执法记录仪全程录拍,骆某对酒驾没有异议。民警告知,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理决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

刚到手不满两天的驾驶证就这样“夭折”了,骆某一脸沮丧。民警说:“还好你没达到醉驾标准,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再进行一次全科目考试,希望你能顺利过关。”

“短命”的驾驶证令人惋惜,也打乱了骆某的工作生活安排,他得再请两个多月的假,重新考取驾驶证。他说:“这次对我的教育很深,我以后坚决不抱侥幸心理,一定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做守法的文明驾驶员。交警也是为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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