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押金已退还
本报《党报热线》栏目刊登了渭南城区明泽坊一业主反映问题:到了约定时间,物业不退还装修押金。随后,临渭区物业办回复:按照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房屋装修完成,经过一个采暖季使用后,退还装修押金。该户装修完成以后,尚未经过一个采暖季,所以没有退还装修押金,但该户业主多次要求退还,经物业办召集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由业主写出本年度采暖期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该业主负责维修的承诺书,物业公司向该业主退还装修押金,该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
主持人:张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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