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押金已退还

渭南日报 2019-09-07 00:38 大字

本报《党报热线》栏目刊登了渭南城区明泽坊一业主反映问题:到了约定时间,物业不退还装修押金。随后,临渭区物业办回复:按照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房屋装修完成,经过一个采暖季使用后,退还装修押金。该户装修完成以后,尚未经过一个采暖季,所以没有退还装修押金,但该户业主多次要求退还,经物业办召集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由业主写出本年度采暖期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该业主负责维修的承诺书,物业公司向该业主退还装修押金,该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

主持人:张莉娜

市委民声通道短信平台:

15909130033市长专线:0913—2109111党报热线:0913—2168860渭南新闻网:www.wnnews.cn

新闻推荐

渭南市第二医院喜获佳绩

在第九届全国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讨会暨弹力带操决赛上渭南市第二医院喜获佳绩渭南日报通讯员方娟李梦...

渭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渭南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