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渭南日报 2019-09-03 00:4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王舰)8月28日上午,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时跨三年久拖未决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2018年8月,申请人张军(化名)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清除被执行人李峰(化名)承包地内柳树及距离两邻葡萄树6.74米以内的树木,并赔偿相关损失。临渭区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要求李峰限期履行,但其谎报个人财产,拒绝自觉履行,在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其承诺于今年清明节前后清除树木,考虑到树木尚有部分价值,执行干警遂同意其自行处理。随后,李峰非但未自觉清除,还在老树冠上嫁接新树芽,心存侥幸抗拒执行。临渭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承包地内树木进行强制清除。

由于通往李峰承包地的生产路曲折难行,执行干警只能将车辆统一停放于村外,步行进入承包地,此时,安排好的两台挖掘机已经分别到达承包地两端,张军与李峰也已到场。该院相关负责人按照行动方案迅速安排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实施组快速测量划定清除范围后,两台挖掘机同时进场执行任务。

至此,这起久拖未决的相邻权纠纷案被强制执行,彰显执行铁军的意志,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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