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法院诉前鉴定试点效果好

西部法制报 2019-07-20 00: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悦)为推进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工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会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创新思路、拓展工作方法,自2019年1月开始,在该市临渭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把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法医临床的鉴定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试点,临渭法院的交通事故鉴定案件收案113件,鉴定周期由原来的平均三个月缩短至平均一个半月左右,最快的只有半个月,案件进入诉讼后的审限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据悉,临渭法院对外委托的司法鉴定案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鉴定机构,摇号后,通过全省司法技术综合管理平台将案件信息发送至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通知当事人开展鉴定工作。程序操作中,系统会将立案信息、摇号时间、摇号结果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双方当事人的手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得知案件进展,在增强与当事人良性互动的同时,让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更信服。同时,诉前鉴定可促使当事人依据鉴定结果明确诉讼请求,对案件有合理的预期,有利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临渭区辖区内有108、310国道,连霍高速、京昆高速、榆蓝高速等多条干道,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较多,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大多数案件当事人对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后续治疗费等有争议,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相关费用。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前,对外委托手续复杂、鉴定周期长、案件承办法官审限压力大,当事人也周转于临渭区人民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鉴定机构之间,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临渭法院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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