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机关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常态

渭南日报 2019-05-07 10:37 大字

渭南日报 通讯员 陈德安

员额制实施以来,市检察机关推动领导干部回归办案一线,使领导干部办案成为新常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了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着力构建领导干部办案的常态化机制。明确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领导干部必须把办案作为主要任务,全部到办案一线直接办理案件,在聚焦主业、依法履职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对不分管办案业务的院领导以及非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人进入员额的,及时重新调整分工,均按照组织程序免去原有行政领导职务,调整到一线办案岗位。明确入额领导干部的办案数量。明确了办案数量和质量,努力办更多的案件,在多办案、办好案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明确入额领导干部的办案类型。领导干部要重点办理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本地区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在证据认定或者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上级院交办或者本院提办的案件,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案件,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办案的示范带动作用。组建检察官办案团队。采用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承办案件。市县两级院将入额领导干部全部编入固定的办案团队;领导干部成为独任检察官或主办检察官,配备若干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采用指定分案为主的方式,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要求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积极参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办理,通过示证质证、释法说理、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犯罪,展示了公诉人风采,树立了检察官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办案流于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举措,以从严从实的管理,有效杜绝“入额不办案”或“挂名办案”等现象。强化个案监督。入额领导干部所办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做到办案情况全程留痕,并接受监督与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市院在每季度结束后,及时通报市县两级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接受全体检察干警监督。完善考核管理。入额领导干部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全部记入本人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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