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欲携带三只乌龟乘车 经民警劝导终放弃

阳光报 2019-01-25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刘卫国 王小东)一名女子竟然带了3只乌龟乘坐火车。近日,在陕西渭南站旅客过一名女性乘客携带了3只乌龟进站过安检进站乘车,最终在渭南站派出所民警的劝导下,该名旅客放弃携乌龟乘车。

据了解,1月22日,旅客王女士持当日K84次列车打算从渭南站乘坐火车前往北京,正当王女士过安检进站时,安检员发现在她携带的纸箱里竟然有3只小乌龟,于是执勤民警上前耐心向王女士开展乘车安全规定和法制宣讲,活体动物是不能带上火车的,起初王女士并不理解,但在民警耐心细致的讲解下王女士最终放弃了携带乌龟乘车的错误想法,并联系了其亲属前往渭南站将3只小乌龟带回。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相关规定,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品,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活体动物(导盲犬除外)等都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也不能携带,指甲油不超过20毫升,发胶、摩丝空气清新剂不超过120毫升,普通打火机和安全火柴限带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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